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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仪器提前预约时间调整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10/11/16  浏览次数: 1631 ]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试运行2天各位科研人员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本平台预约系统的预约相关规定做如下调整:

1. 仪器具体的提前预约时间和要求请会在预约备注里表明,请大家预约时注意查看预约备注!

2. 大型仪器(>10万元)(凝胶成像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酶标仪除外)必须经管理员培训合格并在管理老师处登记备案,预约申请提交后必须经管理老师审核通过才可使用仪器。

3. 以下五台仪器:凝胶成像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酶标仪、ND-1000超微量分光光度计同样必须先经管理员培训合格并在管理老师处登记备案,但是由于其特殊性,为方便大家使用,只要仪器处于空闲状态,已备案者可随时预约。预约申请提交后可直接使用,无需等待管理员审核通过。

4. 小型仪器只要处于空闲状态,可随时预约。预约申请提交后可直接使用,无需等待管理员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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